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 321号)要求
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检工作于2023年第一季度正式启动,请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陆系统,进入电信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
年检流程:
1.1-3月企业应当对网络系统进行年度检查申报,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填报年检信息;
2.准备纸质材料和icp许可证原件,并将其提交给通讯管理局;
3.等待通信管理局的年度检查结果,并报告年度检查的通过或失败;
4.每年4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检信息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检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对不履行年检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可能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检义务后,电信管理机构可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