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业执照需不需要年审啊?如果忘了怎么办?会罚款吗?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若没有按时提交年报,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交年报后向登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异常目录
问:请问营业执照原件掉了,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首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营业执照遗失公示,再到登记机关办理“增、减、补、换发证照”业务。需提交到登记机关的材料为: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除外)。
大家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增、减、补、换发证照”事项,查看办事指南和在线办理,具体要求以登记机关为准。
问:请问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病去世了,怎么更换法定代表人呢?公司是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是唯一股东,不设股东会。
变更法定代表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内资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查看办事指南和在线办理,可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线下办理。
具体提交材料可查看下方链接。
问:注销营业执照应该如何办理?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具体要求以登记机关为准。
问:我们公司已经补报了年报,想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该怎么做?
您可以到辖区的市场监管局去办理异常名录的移出。
问:企业是否可以执行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不可以哦。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