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介绍: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ICP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一、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三、公司概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四、由第三方机构出示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六、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七、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验许可证申请表
九、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