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根据《电信条例》第十三条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可以仔细阅读一下标红色的这两项规定。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这里不要求实资,认缴即可)如果是跨地区的证件,俗称全网证件,或者叫部证,是1000万注册资金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这里您需要注意)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CP许可证办理需要具备的条件
总结如下:
1:注册资金100万可认缴
2:不少于3个人社保证明
3:从事ICP经营活动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4: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5: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