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主播已经开始跻身娱乐圈,可见直播行业的火爆。想要开展这类业务必须要有ICP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恒这两个许可。经过审核后颁发,互联网文化市场才不会紊乱。可以健康发展。
一、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实缴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大火的直播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表演类业务
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申请时需在业务发展说明中同步提供。
ICP经营许可证是随着互联网网上经营日益增多,国家所采取的一种行业准入的措施。如果没有ICP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网上开展网上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关掉网站的可能。需要注意一点的是,ICP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不可谓不严格。无论是企业自己办理ICP经营许可证还是委托机构代办,办理ICP经营许可证企业都需要具备如下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3、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